个人交的医保可以退款吗 的最佳答案
一、满足条件是可以的。如果有以下条件可以从你的个人账户中取出来,但是单位缴纳的那部分不可以: 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 2、参保人因故死亡(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3、参保人出国定居(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单位那部分进入统筹基金,统筹基金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并不是给国家了,如果统筹基金支付待遇时出现赤字,国家财政给予补助。 二、医疗保险退保程序: 1、由单位或本人向现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退费申请,填写《参保单位(个人)医疗保险退费申请表》(附件1),说明申请退费原因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由受理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的退费情况进行审核,并送多缴费发生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退费事项和金额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由受理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报当地人力社保局和财政局审批(本通知第一条(一)款1目、2目,以及第一条(四)款情形除外),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单位或个人有关原因。 3、经当地人力社保局和财政局审批同意的退费应于当月内及时通过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或指定银行账户支付给申请单位或个人。其中,当年多缴费的退费,由征缴户退出,冲减当年收入;往年多缴费的退费由财政专户退出,列其他支出。 三、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退保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由于死亡、出国定居等原因注销户口的,需停止参加本市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人员应于每月1日-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所属医保局办理退保业务,领取打印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退保单》。具体资料如下: 1、因死亡退保人员:死亡证明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因出国定居人员: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以及缴费申报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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